2019-03-15 16:16:37
剛剛,房地產稅傳來關鍵消息!
每經網報道截圖
3月8日下午3時,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報告。
圖片來源:新華社直播
報告中稱,集中力量落實好黨中央確立的重大立法事項,包括審議民法典,制定房地產稅法等,立法調研、起草,加緊工作,確保如期完成。
此前的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表示,健全地方稅體系,穩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
四個關鍵問題
1房地產稅和房產稅有什么區別?
房地產稅:綜合性概念,一切與房地產經濟運動過程有直接關系的稅都屬于房地產稅。在中國包括房地產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產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投資方向調節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等。
房產稅:《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從1986年10月1日開始實施,至今還適用,也就是說房產稅已征收31年了!只不過征收對象是廠房、經營性用房等。而對居民自用住宅是免征的,因此對百姓生活基本沒有影響。
簡單來說,房地產稅包含了房產稅,范圍更大。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近兩年國家正式文件或相關主管部門的言論中,都是使用“房地產稅”這個概念。
2房地產稅怎么征?
2011年上海、重慶已試點房地產稅,并將逐步擴大試點范圍,房地產稅最終會在全國實施。但具體稅率以及征收對象,根據日前國務院提倡的“支持各地區在房地產稅探索創新”,可能是各城市因地制宜,略有不同。有可能是首套房不征收,二套房征收;也有可能一二套房合計面積征收。
參考上海與重慶試點征收方式
●2011年1月,上海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地產稅試點,適用稅率暫定為0.6%。征收對象為本市居民二套房及非本市居民新購房。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少于60平方米的,給予免稅。
●2011年1月,重慶啟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征收對象為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以及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二套房,稅率在0.5%-1.2%。
納稅人在房產稅征收施行前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免稅面積為180平方米,新購的獨棟商品住宅、高檔住房,免稅面積為100平方米。
2017年1月13日,重慶市政府對個人住房房產稅中關于“征收對象”和“稅率”細則進行修改調整。
征收對象:將“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 (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修改為“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稅率: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 (含)至4倍的,稅率為1%;4倍 (含)以上的稅率為1.2%。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據了解,針對未來的房地產稅改革,對基本生活住房不收稅、超過基本標準才收稅,也已成為業界共識。
此前,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也表示,房地產稅開征將會對整個房地產稅收體系作出調整,最終目的是降低居民稅負。因此大家不必過于擔心稅負加重的問題。
3房地產稅一旦開征,對房價影響多大?
按照經濟學常識來看,有了房地產稅,持有多套房的成本將大增,準備購買多套房子的投機者躑躅不前和已經擁有多套房的投機者倉皇拋售。這樣一來,相當于增加了供應減少了需求,而一項商品供應量增加需求減少勢必引發它降價。
不過由于中國房價的復雜性,據專家分析即便開始征收,對房價的影響也是有限的。
1
剛性需求占據市場主導,影響不大
新房、二手房和租房三大塊構成了整體房地產市場。在房產剛性需求占據市場主導的今天,由于房地產稅的征收而可能釋放出來的一點存量房產,真的不足以起到降低房價的作用。
2
規模小,調控房價能力有限
原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許善達:中國的房地產稅,是土地國有制下對私人住宅征收的財產稅,這在國際上難以找到借鑒先例。他表示,即便將來全面開征,規模也遠不及私有制下的房產稅規模大。所以,房地產稅這部分流動資本調控房價的能力還是有限的。
3
影響房價因素很多,房地產稅非決定性因素
財經評論員馬光遠:各國地方政府,在征收房地產稅時,制度設計上盡可能地不引發房價的劇烈波動。就房價的簡單邏輯而言,影響房價的因素非常多:供需關系、土地制度、投機因素、貨幣供應等等。
房地產稅本身可能會影響房價,但不會成為影響房價走勢的決定性因素。
而據任志強此前演講對于“房地產稅不容易出臺”有個重要言論,我們可以參考一下:
“中國的房價不光只是住房的房價,其他的房子也叫房價,因為你在土地拍賣的時候有工業土地,有綜合用地,有商業,有住宅,它都叫房價的部 分。只是對住宅部分沒有收房地產稅,但是我們不承認他沒有收房地產稅,是因為從1951年的房產稅做了四次剝離。
第一次剝離大概是1954-1956年期間,有了工商稅,這個之前是沒有工商稅的,工商稅是從房地產稅中剝離出來的一種稅;
第二個剝離是教育附加和城市維護事業稅,也是從原有的房地產稅中剝離出來的;
第三個是我們后來增加的土地使用稅以及耕地占用費,這兩項也是。
換句話說,要想實行房產稅,最少應該把從過去房地產稅中剝離出來的 4-5種稅先取消,為什么物業費不叫房地產稅,就是想回避過去從房地產稅中剝離出來的好幾個稅種。
因此大家不用關心房地產稅什么時候出臺,只用關心那幾個從房地產稅中剝離出來的稅種什么時候取消,那邊取消了這邊就要收了,那邊如果不取消, 再怎么吵吵房地產稅也出不了臺?!?/p>
資料來源:南方樓事、新華社、第一財經、央視財經、
北京商報、中國日報網、頭條事件、北京青年報、每經網、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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